1.目的
为明确首件检验要求,规范首检流程,特制订此规范。
2.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正式生产的换机种、更换模具、更换材料、异常时程序(参数)调整等CNC加工、
冲压、镭雕、焊接、装配、后加工等产品的首件确认。
3.职责
3.1运营部车间技术员:负责换机种、更换模具、更换材料、生产异常后刀具更换、程序(参
数)调整等以及调机品的自检,同时填写相关报表;
3.2 IPQC;首件样品的普通量具可测量尺寸(位置)、外观、颜色、手感、结构、装配等检测项
目的首件确认;
3.3测量室:首件检查二次元、二点五次元、三次元尺寸检测;
3.4 QE工程师:首件记录的审核;
4.首件确认的时机
4.1产品开拉、中途停机24H以上生产或换机台生产
4.2异常时程序(参数)调整
4.3异常换刀、更换工装夹具
4.4机器更换机种、模具、材料
5.作业流程
5.1产品开拉、中途停机24H以上生产、换机台、换机种、更换模具、更换材料、生产异常后
刀具更换、程序(参数)调整,须试做样品进行首件确认;
5.2试做样品进行首件确认前,车间技术员须先确认是否有SOP、SIP及样品,如果没有SOP、
SIP、样品,车间技术员须立即提出,必要时与工程部沟通确定对策;
5.3车间技术员按照调机作业标准(CNC车间:《加工程式单》)和SIP调整好机器,安装好刀
具、工装夹具后进行试调打样,样品完成后车间技术员先依据SIP进行自检:外观,同时对
卡尺、深度计等普通量具可以测量的尺寸(位置)进行测量,需要三次元、二点五次元、
二次元测量的,送测量室进行检测;
5.4测量室测量的结果,必须保留好电子档,生产有需要时打印并由测量员签名;
5.5外观、机构、尺寸、实配OK,则交现场IPQC进行确认;如确认NG,则继续改善直至OK。
对于有改善难度和判定困难的外观问题,须请QE工程师或工程部确认,必要时升级上报。
5.6尺寸(位置)NG、外观改善有难度等问题,经过客服质量工程师或工程部确认可以生产
的,必须有确认人的签名,否则车间技术员不可生产,IPQC应做不合格判定同时开出《不
合格处理通知单》升级上报。
5.7生产试调、试做时,调机OK前后的产品必须分开并标识清楚,不可与调机OK的产品混放;
5.8对于后加工、焊接、装配等工序,应重点确认加工、焊接、装配后的效果及功能;
5.9首件确认的结果记录在《首件确认单》上,首件确认中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,可以作为
附件进行补充,不用再抄写或打印;
5.10首件确认OK后,IPQC应签封样品,签封样品的基本要求:
(1)样品做好标记;
(2)样品应有包装袋,原则上不可裸露;
(3)样品应有首件样品标签,签名并注明确认日期;
(4)样品确认必须有QE工程师以上人员的确认;
5.11首件确认OK方可生产,确认OK之前的不良产品报废处理,报废品应做好标识。
6.相关表单
《不合格处理通知单》
《加工程式单》
《首件确认单》